1.25年,6.6-6.7%,按季付息,用于偿还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淮安市人民政府 100%持股, AA+公募发债主体)存量有息负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人民政府 100%持股, AA 公募发债主体)为本永续债的支付义务及赎回义务提供保证担保
1/2年,6.6-7.6%,按季付息,用于投资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务人的专项债权,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咸阳高科履行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咸阳高科履行还款义务提供差额补足义务